文安县司法局职能概况
信息来源于:文安在线 发布时间:2012/12/6
司法行政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门,文安县司法局是县政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、人民调解、纠纷排查、安置帮教、公证律师、法学教育、司法鉴定、法律援助等项职能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有:
(一)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章、制度,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监督实施;
(二)制定全县法制宣传、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全县各乡镇(管区)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;
(三)管理全县法学教育工作,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进行岗位培训;
(四)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,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;
(五)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工作;
(六)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、司法所建设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;
(七)指导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
(八)负责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;
(九)接受县人大、政府对部门有关法规、规章的咨询;
(十)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经费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;
(十一)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协助县有关部门考察司法所的领导干部;
(十二)承担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一)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规章、制度,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期规划、年度计划,并监督实施;
(二)制定全县法制宣传、普及法律常识的规划并组织实施,指导全县各乡镇(管区)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;
(三)管理全县法学教育工作,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警进行岗位培训;
(四)监督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,对全县法律服务机构进行管理;
(五)监督和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工作;
(六)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、司法所建设和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;
(七)指导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;
(八)负责指导管理司法鉴定工作;
(九)接受县人大、政府对部门有关法规、规章的咨询;
(十)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经费和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;
(十一)管理和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协助县有关部门考察司法所的领导干部;
(十二)承担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。